湘农业办法[2007]99号
各市州农业局:
为了督促各项农业执法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经研究,省厅组织五个督查组定于9月10日至9月16日在全省开展交叉执法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交叉执法督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督促农资打假秋季行动的开展,抽查市场及案卷情况,促进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督查内容及方法
(一)了解今年农资打假工作和秋季行动开展情况,督办大案要案;
(二)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三)每个市州抽查2个县(市),每个县(市)分别抽查一个农资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了解其主体规范、产品规范情况;
(四)每个市抽查2个县市农业执法案卷,每县(市)抽5卷,并按《农业执法案卷评查评分表》(附后)进行评分;
(五)督查结束后,省厅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按照《执法抽查评分表》、《案卷评查评分表》打分,求总分和平均分排序。
三、督查地点安排
第一组督查长沙市、岳阳市、株洲市;
第二组督查常德市、益阳市、张家界市;
第三组督查郴州市、永州市、衡阳市;
第四组督查湘潭市、娄底市、邵阳市;
第五组督查怀化市、湘西自治州。
四、督查日程
参加督查人员于9月9日12:00前赶到长沙市湘迎大酒店(原省农业厅招待所)报到。9月10赴被督查市州检查。9月17日赶回湘迎大酒店集中汇总督查情况。督查组所用交通工具由被督查市州安排。
五、督查要求
(一)轻车简从,不接受高标准接待,受检单位安排督查车辆。
(二)明察暗访,掌握真实情况。
(三)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这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向当地政府交办。
(四)督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省厅报告。一般性案件交由当地农业行政部门立案查处;重大案件报省厅组织查处。
(五)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附执法评分、案卷评查打分原始表格及汇总打分表,重大案件要附专题材料。检查情况于9月17日在省厅汇总。
联系人:李科翔 联系电话:0731—4417885、13875976732
附件:
1、参加督查人员名单
2、执法抽查评分表
3、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表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