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目前全省已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市场,但三者之间的连接不够紧密,基地建设标准不高,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市场营销体系不够健全。本文作者拟通过同中国东部、中部、西部部分省份的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进行比较,来寻找湖南由农业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的途径。
与山东比较
山东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概况
山东作为农业产业化发源地,目前已建起各类农副产品加工运销龙头企业2.1万家,年实现产值1 000多亿元。山东农户每年从产业化经营中新增收入100多亿元,户均年增收入1 000多元,农民收入的50%以上来自产业化发展。2005年农产品及加工品出口额达到70亿美元,且农业增加值、农牧副渔总产值、农产品出口额、肉蛋、水产品、蔬菜、水果、油菜产量创8项全国第1。
两省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的差异
湖南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46家,资产总额超过350亿元,连接生产基地156.6万公顷,带动农户582万户,帮助基地农户户平增收469元,打造了30多个知名品牌,初步形成了6大产业链。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农户”等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带动近1 000万农民发展生态优质大米、高支棉花、双低油菜、外销生猪等产业,逐步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区域化布局的优势产业带。湖南与山东存在的差异较大,主要是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企业基础薄弱,总量不足,企业规模不大,外向型经济不发达,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高。绝大多数地方还是以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为主,大而全,小而全。2005年第一产业增加值1 254.98亿元,仅占山东的65.11%。农产品出口总额幅度小且品种单一,2005年湖南省农产品及加工品出口额为3亿美元左右,仅占同年山东的4.29%。
与河南比较
河南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概况
河南已有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2 512家,其中年销售10亿元以上的有12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龙头企业共有131家。该省每年有43%的农户通过带动进入市场,平均每户增收892元。2005年,河南粮食加工转化能力达到3 200万吨,肉类加工能力390万吨,均占全国首位。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销售收入2 283.5亿元,居全省工业之首,成为河南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两省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的差异
从发展规模来看,近5年来湖南第一产业增加值落后于河南400亿-600亿元,位列中部6省的第2位;从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来看,湖南规模以上龙头企业不多,2005年湖南166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413亿元,而河南“双汇”集团一家的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是湖南省同类大型企业的6-7倍;从品牌建设上看,河南培育了一大批对国民经济影响大、对相关行业带动性强,具有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能力的名牌企业及名牌产品,被命名为“中国名牌”的食品品牌已有15个,双汇、莲花、南街村、华英、三全等名牌食品享誉国内外。湖南食品知名品牌特别是在全国占领先地位的品牌缺少,仅有“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6个。湖南要在近5年内迈向中部省份的龙头地位,尚有较大压力。
与四川比较
四川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的概况
“天府之国”四川农业基础一直很好。全省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已达1 050家,过1亿元的70家、过10亿元的6家。龙头企业及各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共带动农户940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49.5%,受益农户收入增加额一般高于其他农户50%以上。2005年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590亿元,实现利润53.8亿元。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11 596个。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加快,逐步形成了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导的优势产业集群及不同层次的骨干龙头企业群体。
两省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的差异
湖南与四川两省都是传统农业省份,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规模、产品结构基本接近。通过从2001年-2005年{3DP对比分析,两省差距逐年拉大,在438亿—911亿元之间。从第一产业经济增长值来看,湖南与四川仅仅相差200亿元左右;从农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来看,两省差异不大;从经营规模、产品结构、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来看,两省大体相当。由此可见,四川是湖南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现实的竞争对手和赶超目标。
省际比较启示
从区域角度来看,东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领先,中部地区迅速崛起,西部地区紧追不舍,东、中、西递次推进的格局已经形成,东部地区利用良好的自然农业资源、领先的技术和地域交通优势,已经初步步人了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标准化、国际化的前列。通过对比,可以看出:
湖南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的优势
一是湖南主要农产品总量大,其中稻谷、苎麻、茶油产量居全国第1位;二是生态条件好,农产品区域带状分布明显,特色农产品丰富;三是现代农业种养技术先进,有一大批具有原创技术的种养专家,如湖南有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土、油料专家官春云院士、湘云鲫专家刘筠院士等,为全面推广现代种养技术创造了有利条件;四是具有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的有利区位等比较优势,便于吸纳东部沿海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专业技术人才向内地省份转移。
湖南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的不足
发展理念滞后,缺乏现代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的科学发展观。表现在经济发展指导思想上,仍然存在“重工轻农”的思想;在资金投入上,缺乏财政资金引导、多方参与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的投入机制;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上,未能把创新农业科技和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摆在突出位置;在承接东部沿海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的产业转移上,缺乏相应的措施和必备的条件。
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龙头企业龙头作用不强。目前,湖南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农业经济园区培育不够,尚未能形成一大批高产.优质、高效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示范区,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缺乏.规模不大,龙头作用和示范效应不明显.品牌、销售、技术衔接不紧密.名优特产品不多,出口创汇不高,带动能力不强。
产业链条不长,农产品附加值偏低.在种养方面,具有全国领先水平,但在产业链条上,如何把种养加、产供销统一协调起来,提高各个环节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缺乏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传统加工业改造力度不大,产品结构升级缓慢。外省近年来花大力气对农产品加工业进行结构调整,由单纯追求数量扩张向重点加强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而湖南省在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推广、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尤垦震臣后聋不足。
政策措施不配套,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较之东部及沿海等省面言,湖南省大宗、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较小,数量较少,农产品及加工品出口贸易欠活跃.特别是在市场培育、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绿色通道”等方面缺乏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六是多头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主要由省乡镇企业局、农业厅。省粮食局、省畜牧局、省发改委等职能部门管理,目前缺乏一个统一.协调的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职能管理部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行政效率不高,政策措施难以到位.良好的重农扶农环境未形成,挫伤了一部分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企业傲大做强做优的积极性。如在财政、税收、收费减免、信贷服务等方面,与外省比较,湖南省明显滞后。 (作者:刘潇,贺鑫,李平单位;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